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0

170.刚才与我交谈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属天的奥秘 #2567

2567.“男仆和女

2567.“男仆和女仆”表示也富有理性真理和属世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这从“男仆和女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他们在内义上表示那些相对低级或价值较低的事物,如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理性和属世事物。属世真理是指各种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这些是属世的。在圣言中,“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提到他们的那些话的内义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将他们安置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加入雅各家。列民必接受他们,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以色列家必在耶和华的土地上占有他们为仆婢。(以赛亚书14:1-2)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寄居的”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节);“仆婢”表示属世真理和理性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它们为“雅各和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服务。很明显,这段经文不是在谈论雅各和以色列,或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因为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分散在外邦人当中时,他们就变成了外邦人。然而,犹太人仍念念不忘并期盼字面上的这个预言成真,即: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列民必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并成为他们的仆婢。而事实上,在圣言的预言部分,凡提到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地方,没有一丁点东西与他们有关。犹太人自己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即:经上在各个地方论到以色列,跟论到犹太一样,说要把以色列带回来。
同一先知书:
看哪,耶和华使地空虚,变为荒凉,又扭曲地面,将它的居民分散。那时百姓怎样,祭司也怎样;仆人怎样,主人也怎样;婢女怎样,主母也怎样。(以赛亚书24:1-2)
此处“地”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850节),当“百姓和祭司”所表示的内层真理和良善,以及“仆人和婢女”所表示的外层真理和良善不复存在时,这教会就变得“空虚、荒凉,地面扭曲,它的居民分散”;当外在事物统治内在事物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又: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犹大”表示内在的属天教会;“拣选的人”表示它的良善;“仆人”表示它的真理。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所有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在那些日子,我也要将我的灵浇灌仆人和婢女。(约珥书2:28-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说预言”表示教导(2534节);“儿(子)”表示真理本身(489, 491, 533, 1147节);“女(儿)”表示良善本身(489-491节);“仆人和婢女”表示低级的真理和良善,当它们提供支持和确认时,经上就说耶和华的灵“浇灌”它们。“仆人和婢女”在此处和别处都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不是很明显,部分是因为对仆人和婢女的普遍观念,部分是因为从字义上看,这个预言更像是历史事件。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说,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此处很明显,他们要吃的,不是君王、将军、壮士、马和骑马者的肉,以及自主者为奴者的肉;对他们来说,变成“肉”的,是教会的内在与外在真理。
“仆人(或男仆、奴仆、男奴)”表示真理,“婢女(或女仆、女奴)”表示良善,它们服从,因而服务于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中针对仆婢所制定的律法看得更清楚。这一切律法都与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有关,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都与低级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或与属世和理性的真理和良善必须为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为神性的真理和良善服务的方式有关,如下列经文:
希伯来男奴和希伯来女奴第七年可以自由,那时,要从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出埃及记21:2, 6; 申命记15:12-15; 耶利米书34:9-14)
男奴的妻子若与他一同服侍,就可以自由;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出埃及记21:3-4)
买来的穷乏弟兄不可像奴仆服侍,却要像雇来的仆人和寄居的一样;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一同出去。(利未记25:39-43)
若一个弟兄被外来的寄居者买去,可以将他赎回,到了禧年,他要出去。(利未记25:47等)
男女奴仆可以从四围的民族和寄居的外人中买,他们要作他们永远的产业。他们可以严严地辖管他们,只是以色列人,不可严严地辖管。(利未记25: 44-46)
奴仆若不愿意自由出去。要在门口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作奴仆;婢女若不愿自由,也一样。(出埃及记21:6; 申命记15:16, 17)
人若用棍子打男奴或女奴,以致死亡,他必受报应;若撑过一两天,那人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是他的银钱。(出埃及记21:20, 21)
人若击打他奴仆的眼或牙,把它打坏了,他就可以自由离去。(出埃及记21:26-27)
牛若用角抵触了男奴或是女奴,以致他死了,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出埃及记21:32)
若有奴仆逃离主人,不要关押他,要让他住在他所选的地方,不可苦待他。(申命记23:15-16)
用银子买来,受了割礼的奴仆可以吃逾越节。(出埃及记12:44)
被买的人的女儿不可像男奴那样出去。她若是恶的,她的主人不能把她卖给外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若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些事,她就可以白白地出去。(出埃及记21:7-11)
这一切律法都可以追溯其起源于天上真理与良善的律法,在内义上也都关注天上的这些律法,部分通过对应关系,部分通过代表,部分通过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而关注它们。但在教会的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也就是最外在、最低级的敬拜事物被废除后,这些律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如果源于真理和良善的秩序律法,并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的这些律法被解释出来,那么“男女奴仆”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实际上,“男奴”(或男仆、仆人、奴仆)只表示理性和记忆或事实类的真理,这些真理都是低级真理,因而应当为属灵真理服务;而“女奴”(或女仆、婢女)则表示这些真理的良善,这些良善也是低级的,事实上应当提供服务,只是服务的方式不同。这解释了为何针对女奴所制定的某些律法不同于针对男奴所制定的律法。因为就本身而言,真理远比它们的良善更是仆人。
在撒母耳记,“王权”在内义上只表示真理的“权利”;当虚假开始统治真理和良善时,“王权”也表示虚假的“权利”;这一点从对描述它的那些话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管辖你们的王权必是这样:他必取你们的儿子,派他们为他赶车,做他的马兵,在他的车前奔跑;他必取你们的女儿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又必取你们的男奴女奴、最好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叫他们为他做工;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连你们也必作奴仆。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撒母耳记上8:11, 13, 16-18)
“王”表示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真理的东西,也就是虚假。他派去为自己赶车、做马兵的“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这些真理要屈服于“车和马兵”所表示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他取来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这些虚假要通过这些良善而充满快乐,变得可悦纳。“要为他做工”的男奴、女奴、少年人和驴表示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些虚假将通过它们被确认,变得更强大。“他必取十分之一的羊群”表示良善的余剩,他要向这余剩施暴。他们“必作奴仆”表示圣言和教义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不会掌权统治,而是屈服,以至于确认他的原则或假设里面的虚假和他欲望里面的邪恶。因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引入虚假原则或假设,以至于确认它们,要么通过虚假应用被引入,要么通过错误的解释,或歪曲,或弃绝凡不支持的东西被引入。这就是为何经上补充说:“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

属天的奥秘 #2718

2718.“来自埃及

2718.“来自埃及地的妻子”表示属灵教会成员所拥有的对记忆知识的情感。这从“妻子”和“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是指情感或良善(参看915, 2517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参看1164, 1165, 1186, 1462节)。本节描述了就其良善的性质,也就是其生命的本质而言的属灵教会成员,即:与他同住的良善是模糊的,但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从对它的这种光照中,对真理的情感出现在其心智的理性部分,对记忆知识的情感则出现在属世部分。对良善的情感之所以无法像在属天人里面那样在属灵人里面产生,取而代之的是对真理的情感,是因为属灵人里面的良善被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是模糊的,如前所示(2715节)。从这种模糊的良善中在其理性心智里面只能产生并获得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对真理的情感而在其属世心智里面产生并获得对记忆知识的情感。这里的“真理”不是指其它真理,而是指一个人信以为真理的那种真理,即便它本身可能不是真理。记忆知识或“知识”也不是指学者所拥有的那种知识,如艺术和科学,而是指一个人从他所经历的、在日常生活中所听来的,以及从教义、圣言所能吸收的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属灵教会成员对这种真理和知识拥有一种情感。
为使人们了解什么叫对真理的情感,什么叫对良善的情感,必须对它们作一个简要说明。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会思考、调查并讨论一件事是否真实、正确。当确信这事真实、正确时,他们又思考、调查并讨论它是怎么回事。他们就这样在第一道门槛处裹足不前,无法进入智慧,直到他们不再有任何怀疑。相比之下,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从他们所处的良善本身认识并感觉一件事是真实的。因此,他们没有停留在第一道门槛处,而是在内室,因为他们已经进入智慧。
以这个观念为例,即:从对良善的情感,或从良善思考和行事是一种属天的天赋。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会讨论这是不是真的,这种天赋有没有存在的可能,它是怎么回事。只要对它充满怀疑,他们就无法进入智慧。但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既不讨论,也不忙着怀疑,而是说:“是的,这是真的”,从而进入智慧。因为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属天人,是从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属灵人停顿的地方开始的;因此,后者所抵达的终点或最远边界恰好是前者的起点。正因如此,属天人得以看见、知道并感觉对良善的情感数不胜数,事实上,和天上的社群一样多。他们还看到,主把这一切社群都联结在一起,形成天堂的形式,以至于可以说构成一个人。同时他们还得以凭感知区分每种情感所属的属和种。
另举一例:一切快乐、祝福和幸福唯独属于爱;爱的性质决定了快乐、祝福和幸福的性质。属灵人使自己的心智纠缠在这些问题上:这是不是真的,快乐、祝福和幸福有没有可能来自其它源头,如来自社会交往、交谈、沉思、学习,或财产、地位、名声和这些所带来的荣耀。只要问这些问题,他就不会确认这一事实:这些东西都不起任何作用;起作用的,唯有投入在它们里面的爱之情感和这情感的性质。然而,属天人不会深陷在这些初步问题的泥潭中,而是说:“是的,这是真的。”因此,他关心的是目的本身和功用或该目的的实现。换句话说,他关心的是爱所生的实际情感;这些情感数不胜数,其中每一种情感都包含无法形容的事物;这些事物在快乐、祝福和幸福方面永远都在变化。
再举一例:应当为邻舍里面的良善而爱邻舍。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会思考、调查并讨论这是不是真的,或它是否正确。他们会问,什么叫邻舍,什么叫良善。他们不再往前迈一步,从而向自己关闭了智慧之门。然而,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会说:“是的,这是真的”,因而不向自己关闭智慧之门,而是进去,并从良善看见、知道并感觉谁比别人更是邻舍,以及他是哪个程度的邻舍,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而为邻舍。因此,与那些只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相比,他们感知到无法形容的事物。
又举一例:人若为邻舍里面的良善而爱邻舍,就是爱主。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会仔细检查这个观念是否正确。你告诉他们,人若为邻舍里面的良善而爱邻舍,就是爱良善,并且由于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主就存在于良善中,所以当人爱良善时,他也在爱主,主是这良善的源头和实质。他们会再次检查是不是这样,还会问什么叫爱良善、什么叫良善,主是不是更多地存在于良善中,而不是存在于真理中。只要纠缠于这类问题,他们甚至无法从远处看到智慧。但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则凭感知认识到事情就是这样,并立刻看见甚至通到主那里的整个智慧领域。
从这些例子清楚可知为何与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属天人相比,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属灵人有困扰他们的模糊。尽管如此,属灵人仍能从模糊进入光明,只要他们愿意采取肯定的态度,即肯定一切良善都属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爱与仁构成属灵的结合,并且是一切祝福和幸福的源头;因此,天堂的生命在于从主所获得的爱之良善,而不在于与良善分离的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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